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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妥善协调利益关系

2007-03-22 08:43:18  作者:禹政敏  来源:07年1月17日《辽宁日报》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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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妥善协调利益关系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为百万困难群众谋福利的民生工程,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性问题,体现了创造利益与平衡利益的统一,完善了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棚改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

    寻求和享用利益是人类社会活动的根本动因。人们在利益关系上的矛盾是现实社会中最具有普遍性的矛盾。社会和谐归根到底表现为人们利益关系的和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收入差距问题引起的利益冲突,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关键因素。应以维护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调整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不同的社会阶层,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引导和规范其利益追求,通过制度

    建设将利益获取差距控制在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大多数成员能够认同的限度之内。综合发挥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作用,调整利益分配格局,缩小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完善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和让会救助体糸,给予劳动者和困难群众特别的保护。棚户区改造从解决城市中集中连片的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着手,着眼于改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致力于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这就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棚改通过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使原棚户区的居民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给他们带来的福祉,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棚改体现了创造利益与平衡利益的统一

   利益结构包括众多要素,如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直接利益和根本利益,经济利益和政冶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生态利益等等,所以,协调利益关系要求实现各种利益的相对均衡。同时,各种利益本身又呈动态特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增加数量、提升质量。所以,协调利益关系,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创造利益与平衡利益的统一。利益创造是利益和谐的基础和前提。有了增量才有满足利益增长需求的物质基础。利益平衡是利益和谐的保证。利益分配不公,社会成员无法平等享有发展成果,只能加剧利益矛盾和冲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发展经济、创造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用增量调整的办法化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利益需求与供给的矛盾。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卓越的成绩,经济总量已经非常可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看到我国人均GDP还很落后,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目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进~步扩大社会财富的规模,同时,也要加强政冶、文化和社会建设,更加注重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利益需求,更加注重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棚改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中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在改善民生中做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的统一,在以人为本谋发展中实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统一,从协调利益关系的角度看,就是做到了创造利益与平衡利益的统一。

    棚改完善了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必须强化党和政府的利益调节作用,建立平等、公正、科学、合理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具体来说,就是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在现阶段,尤其要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的具体的现实利益予以特别的关注,一方面,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动用所掌握的资源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尽快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棚改作为一个集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系统工程,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在动用和调动社会资源以平衡利益关系方面的重大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pjsjw.com/jjjc/2007/0322/content_287.htm

责任编辑:caidong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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