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建委2006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建委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市文明委有关要求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盘锦市建委2006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以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为主题,以建设“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和文化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文明程度,以及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实现建设宜居城市的奋斗目标和2006年城市建设各项任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内容
㈠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着力抓好“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的养成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落实规范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八荣八耻”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系统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组织一个阶段的学习、上一次专题党课、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传统教育、做一次扶贫帮困活动、举办一次干部和基层党建培训班),积极培育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完成全年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三是认真开展以“讲礼仪、守规范”为主题的礼仪教育活动,让干部职工掌握礼仪知识,提高礼仪修养;四是组织两期干部培训班,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学习相关法规、专业知识和公共管理知识,使全委系统党员干部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依法从政能力;五是精心组织建党85周年、长征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职工文体活动,进一步弘扬盘锦地域精神,使全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六是以“扶贫帮困、献爱心”为载体,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热情关心帮助弱势、困难群体,形成扶贫帮困、扶弱助残、关爱他人的良好风尚。
㈡坚持规划先行,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一是按照今年城市建设计划的要求,尽快编制好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和便民利民工程项目规划,保障今年城市建没计划顺利实施;二是编制好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彻底解决规划滞后和未批先建问题;三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指导两县编制好小城镇和村庄规划。同时,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体现建设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的理念。不断加强对规划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
㈢以棚户区改造和便民利民工程为切入点,建设宜居城市。修建街巷路10条,亮化街路9条,维修改造主次街路43万平方米,铺装人行道板10万平方米。同时,搞好社区群众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在双台子区新建一座休闲广场。继续深入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年拆迁平房20万平方米,并加快建设审批手续和工程档案归集,严抓建设工程质量,确保回迁居民在10月未前迁入新居,住上高质量放心楼。
㈣以“清洁盘锦、美化家园”为主题,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是在巩固露天烧烤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室内烧烤进行清理,尽量降低烧烤行为对城市环境的影响。二是整治露天市场、出头市场及占道经营、占道待工等违章行为,加强中兴路步行街、世纪广场等重点部位管理,不断改善市容面貌。三是加大规划监察力度,严格杜绝增量违章建筑形成,并配合有关单位稳妥有序地对挤占消防通道、占压油田管线的不安全存量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四是扎实开展“绿叶杯”竞赛活动,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建立联动机制,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力争在今年的“绿叶杯”竞赛评比中获得优胜市称号。五是一是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减少环境污染、施工文明安全、现场工完场清的要求,加大建筑工地围墙、进出口道口及场内路面硬化、立面封闭作业和施工安全作业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突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特色。
㈤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诚信建设,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一是认真执行《盘锦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和限时审批,坚持集体审批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审批主体行为。二是采取提高准入条件、严格监督管理等方式加大对建筑开发企业的管理和清理力度,同时对开发建设主体行为进行规范,依法对严重扰乱建筑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进行处罚,提高全市开发建筑企业的整体水平。认真开展建筑执法监察,严把建筑项目招投标、放线验线、质量监督、施工监理、综合验收等关口,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察,严厉查处各类违章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为百姓提供合格的建设产品。三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实行阳光服务,透明服务,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努力营造亲民务实的政务环境和文明守信的服务环境,以文明规范的行政行为和公正严明的执法作风,扎扎实实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好务。
㈥扎实开展“抓作风、比服务、争一流”主题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设“诚信建委”。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突出服务主题,改进工作作风,围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争创一流处(科)室、争创一流业绩”活动,努力营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肯干事、干成事的氛围。通过比创新意识、比实干精神、比服务效果,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破除“乱作为或不作为”的思想束缚,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在为基层服务、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机关人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强化行业监管上下功夫;继续推出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以亲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让服务对象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以良好的服务质量,树立建委机关文明新形象,继续争创“十佳”单位。
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贯彻市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活动的意见》的精神,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继续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达到无违章建筑、无占道棚亭摊点、无马路市场和流动商贩的“三无”标准。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做斗争,全年实现队伍内部“六无”,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或成员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解决好涉及群众关心的工程质量、城市管理、市容环境等投诉问题的基础上,主动排查、调处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上访问题,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企业“三方面”人员待遇问题,杜绝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上访事件,积极打造“平安建委”。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贯彻落实、一起检查考核、一起总结表彰。要围绕中心,突出特点,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委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谋划本单位、本部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措施,作出具体安排,在巩固成果、打造品牌、创新特色、增强实效上狠下功夫。
3、抓好结合,讲求实效。要根据创建计划,突出创建重点,抓好结合,用好载体,把文明创建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与建委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进,从整体上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建委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盘锦市建委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孙国林 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徐志峰 市建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成 员:黄 维 市规划办党总支书记
盖 林 市城建监察总队总队长
张振生 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党总支书记
于宪忠 市城市开发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李乃光 市建委组宣(人事教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组宣科,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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