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建筑业防汛抗旱专项检查情况
按照省建设厅及国家建设部《关于开展城镇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07〕147号)文件要求,市建委立即开展汛前建筑施工现场防汛监督检查工作并转发于两县城建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和油田质量安全站。要求按照汛期季节性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特点,细化检查内容,周密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确保不留死角,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检查情况如下:
此次检查人员按照汛期季节性建筑安全施工特点,进行对有针对性的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基础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在检查中,对于施工现场防汛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大部分施工现场不制定专项防汛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制定专项方案。针对个别现场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有沉降现象,特别是高层脚手架基础的处理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方案以及在雨后、大风后进行检查和加固措施。对于工地围墙、高陡边坡、挡土墙、土石方、深基坑支护情况,指出按照规范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并有效落实,如发现裂缝、掉块、冒水、漏水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沟槽坍塌事故。对于塔机、物料提升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基础处理以及排水等情况,要求根据机械特点以及工地状况,进行有针对性施工。避免工程基础开槽引起塔机基础外漏,做好塔机基础排水措施,避免雨后积水。要求外脚手架和塔吊、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检查人员加强了对工地宿舍、仓库、食堂等临时房屋的检查,要求对临时房屋进行完善、加固,做好房屋基础,避免设在边坡旁和高压线下。要求对雨后施工用电进行检修,汛前加强对电箱、电缆线的检查,避免触电和机械带电。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做到畅通无阻。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对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又加以强调,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要对照规范、标准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指定专人、限时整改,以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市建委安全站和各区域安全监管部门将对其管辖区域内施工现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汛期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
盘锦市建筑业安全监察站
2007年5月22日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pjsjw.com/jzhy/2007/0605/content_3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