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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建委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07-05-17 12:03:19  作者:未知  来源:市建委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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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建委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孙国林同志:主持建委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规划办、委财务科、计划统计科。

徐志峰同志:负责系统党务工作、建委纪检监察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管组宣科、纪检监察室、市场监察大队、建设职工学校、统筹办。

张泽良同志: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建设科技成果申报、新产品鉴定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分管招标办、墙改办。

陆元成同志:负责建筑业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信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检测、房地产开发管理、清欠和企业改制工作。分管建工处、法规信访科、开发办、质量监督站、安全站、检测中心、清欠办、改制办。

李长磊同志:负责村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和城市建筑抗震防灾工作。分管村镇科、工程造价站、城建档案馆、抗震办。协助孙国林同志负责城建计划工作。

李铁林同志:负责系统工会、计划生育和综合信息工作。分管综合信息科。

彭学春同志:负责行政、后勤、投诉、督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杨伟兴同志:负责建筑业和建设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建工处工作。

白洪彦同志:协助李长磊同志负责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村镇科工作。

刘国臣同志:协助陆元成同志负责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清欠办工作。

徐世峰同志:协助陆元成同志负责系统法规、信访和企业改制工作。分管法规信访科、改制办。

 

                                    盘锦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pjsjw.com/xcdt/2007/0517/content_337.htm

责任编辑:caidong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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