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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2007-12-03 15:01:57  作者:未知  来源:组织宣传科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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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2007年盘锦市纠风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市建委政风行风持续健康发展,委党委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三大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我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

认真抓好以“四清理、四公开”为重点的“五个环境”建设。清理部门职权,公开依法确定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清理执法事项,公开执法依据、过程、结果;清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继续按照“公开、透明、高效、信用”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设立电子信息屏、印制《办事指南》和宣传单及有效发挥建设信息网作用等方便服务对象。完善和规范“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功能,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到把审批权限下放到中心,把作风好、业务精、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中心,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保证手续齐全完备、符合规定条件的事项从速办理,一次办结。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行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1、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20074月至20083月,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有投拆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市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2、加强城乡规划监管。完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严把规划审查审批、“一书两证"发放等环节,建立并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不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配合监察部门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不正当干预城乡规划实施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规许可等行为,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机制,促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

3、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重点治理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纠正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中介机构等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规范建设行业秩序,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4、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强化和规范招投标监管,确保职能到位,依法查处和纠正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招投标大厅功能,提高服务水平,适应各专业工程项目进厅交易的需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注重信息网建设,保证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在网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评标专家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的应用。推行评标专家IC卡身份识别认证制度,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5、大力实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执法监察,主要查处在建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严历查处在建工程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避招标和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推动我市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

 ()畅通民主渠道,认真解决建设领域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1、完成平房区、城中村拆迁任务。今年,我市完成平房区、城中村拆迁60万平方米,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尤其是注重发挥了两区政府、街道、社区、村委会作用,搞好督导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实行阳光拆迁,并做好回迁安置工作,着力解决在动拆过程中的出现的信访问题。

2、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牢固树立“公仆”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群众合理拆求,提高群众投拆办结率,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解答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本着“百姓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充分利用“民心网”、市民投拆热线及“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畅通市民投拆渠道,及时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实施奖惩并举,确保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1、抓好“双评”工作。积极开展“树行业新风,创最佳环境”最好最坏评比活动,设定不同的测评内容和考核标准,既评优,又评差,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将政风行风与软环境建设的评议有机结合,统一标准,统一测评,统一考核,进一步巩固纠风工作成果。

2、加大案件处理力度。坚持从实际出发,选择政风行风建设中发生的违规典型案件,特别是针对违反中共中央纪委《规定》所列八项禁止行为或顶风违纪或屡纠不改的案件,集中力量,严厉查处。坚持案件查处公开通报制度,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努力提高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基础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章》,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学习“四大纪委,八项要求”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肃查处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行为;坚决纠正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3、利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发挥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立足本岗、无私奉献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挥震慑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廉洁自律意识。

4、开展“读书思廉”和“家庭助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上级推荐的读书思廉文章,主动接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

6、建设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要以胡锦涛同志关于“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及《公务员行为规范》等约束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和个人行为,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在全委系统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建设一支务实高效、群众满意、服务对象认可的干部职工队伍。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市建委成立了以主任孙国林为组长,副主任徐志峰、张泽良、陆元成、李长磊,工会主席李铁林为副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纠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和改进作风的一项重点工作,定期分析形势,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

2、进一步提高对纠风工作的认识。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清纠风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促进我市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各级主要领导要不断提高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等,提高建设职工的廉洁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而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及时解决和纠正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专人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对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辜息迁就,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pjsjw.com/xcdt/2007/1203/content_473.htm

责任编辑:caidong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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