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二00七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2007年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委系统干部健康成长。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加强基础理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及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以下规定:一是不准领导干部违规集资建房、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不准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和以借为名占用单位和他人住房、汽车;三是不准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四是不准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五是不准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是不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对这些问题一经发现,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做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开展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以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立足本岗、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用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和纪律观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通过组织廉政主题演讲、文艺汇演、观看廉政影视作品、开展读书思廉、家庭助廉等活动,大力推进建委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行业风气。
二、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办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以及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治理在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款结算、房地产开发及行政审批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纠正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及中介机构等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竞争、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环境。同时,针对商业贿赂隐蔽性强、手段和形式多种多样的特点,深入研究分析腐败的环节和原因,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纠正和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2、加强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职业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纠正机关办事拖拉、态度生硬、执法部门不依法行政、粗暴执法以及刁难服务对象的吃、拿、卡、要等为政不廉行为。
3、督促建立健全防治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巩固清欠成果,继续做好历史旧欠的偿还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拖欠,加强监管和信用制度建设。
四、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确保市委《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的2007年底前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明确审批项目、审批时限,规范审批程序,简化手序,缩短时间,建立高效便民的行政许可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擅自设立审批项目,违规审批和乱收费等行为。
2、完善城市规划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民主决策制度,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审批例会制度;实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可行性。修改和完善《专家评审咨询制度》,提高规划审查的科学性,避免规划决策的盲目性。
3、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力度,制定资格预审、专家评标、中标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措施;引入评标监控系统,加强网络化建设,增强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依法行使权力的保障机制
1、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继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检查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各种资质、资格审查,评优评奖审定、规划审批、招投标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中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加强对平房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改造工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今年将全面启动“行政效能年”建设工作,推行绩效量化考核,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一些单位和部门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各单位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选题立项,选择1~2个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影响行政管理效力和效能的突出问题,作为行政效能监察的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不断深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促进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坚决制止和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破坏环境的建设行为。
3、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保障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建委系统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民主监督权利。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举报电话,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审计等机关及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
六、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建委党委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国林 ;副组长:徐志峰、张泽良、陆元成、李长磊、李铁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孙国林同志负责建委系统全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徐志峰同志负责城建计划、建筑市场、党务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泽良同志负责招投标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陆元成同志负责施工许可、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李长磊同志负责村镇建设、工程造价、抗震及城建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李铁林同志负责干部职工利益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组织、监督和检查。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人落实分管工作的责任,明确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要把惩防体系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具体实施意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市委《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的2007年底前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来。委党委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季报制度,每季度听取一次各部门落实情况的汇报,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督办指导力度,确保市委《具体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3、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纪律;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要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履行好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推动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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