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审查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条件、投标人投标资格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3、对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招标投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否决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中标结果;
5、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中标结果备案;
6、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7、审核评标专家资格,并对评标专家进行考核和管理;
8、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和年检工作;
9、依法受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案件;
10、负责记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不良行为;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pjsjw.com/zwgk/2006/1213/content_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