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职责
一、协助党委抓好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系统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三、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四、加强行风建设,及时发现并纠正建委系统的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五、搞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
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检举;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
六、搞好案件查处工作,查处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
政纪的案件。
七、加强调查研究与信息通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建委系统纪检
监察工作的新思路。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
素质、政策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
九、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举报电话:0427——283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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